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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6-10-12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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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及各省际联盟集采牵头省份更新的集采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供应清单,我们更新了部分集采医用耗材在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的挂网产品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类型和范围

   (一)增补产品:包括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血液透析类、血管介入类、止血材料类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详见附件1;

   (二)调整中选价格:包括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血液透析类、缝合线等5类、止血材料类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详见附件2;

   (三)撤销中选产品:包括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缝合线等5类、止血材料类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详见附件3。

   (四)变更产品信息:包括冠脉扩张球囊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详见附件4。

 二、执行时间

  从2026年10月16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本地的监测监管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集采相关政策,按规定采购和使用集采产品。

   (二)相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集采产品相关规定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采购交易,会同有关企业及时做好院内目录调整、三方配送关系建立等工作。

   (三)相关企业应按更新后的信息及时响应采购需求,确保临床所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