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视频 > 行业动态时间:2026-08-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函》的公告

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 号)规定,结合司法判决书相关线索,我中心正在组织对部分医药企业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工作。因部分企业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导致《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函》未能送达,现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请本期公告所列企业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以下指定地点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函》;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凭企业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日,相关企业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预评级告知函》即视为送达。届时我中心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领取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号楼1楼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771-3300613,0771-3937178。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