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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签订心脏起搏器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的通知》

时间:2026-07-2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签订心脏起搏器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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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起搏器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我中心现组织开展心脏起搏器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浙江心脏起搏器类和神经介入微导管类,京津冀“3+N”止血材料类、医用胶片类,辽宁缝合线类、注射器类、泵用输液器类、吸氧管类、采血管(含静脉采血针)类,福建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河南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血液透析类,广西中医针具类,重庆输尿管支架类、湖南高频电刀和中性电极类、河南冠脉介入特殊球囊类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产品。

二、参与单位

上述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有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的品种的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参与上述项目有实际报量的我省医疗机构。

三、确定配送关系

(一)协议采购量。请各相关方登录电子合同网签平台查看具体报量信息。

(二)确认配送关系。上述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所有中选产品信息由平台统一导入交易系统(导入时间预计为项目执行日前一至三天)。请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在产品信息导入医保子系统后,及时完成配送关系确认,以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采购。

四、采购周期

自2026年7月30日执行中选结果,首年采购周期截至2027年7月29日,其中心脏起搏器类和神经介入微导管类、缝合线类、注射器类、泵用输液器类、吸氧管类、采血管(含静脉采血针)类、输尿管支架类等8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3年,冠脉介入特殊球囊类、止血材料类、医用胶片类、中医针具类、高频电刀和中性电极类等5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2年,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血液透析类等3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1年,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签订协议

协议各方需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协议签订模式,可选择“签订传统纸质合同模式”或“电子合同网签模式”进行协议签订。(协议模板见附件)。三方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也可根据三方意愿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采购协议中明确每年协议采购量等相关内容。

电子合同网签供应商名单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公布第三方电子合同供应商名单及规范使用事项的通知》。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因三方协议不能及时签订而影响中选结果落地的,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医保子系统内的配送关系必须与三方协议确定的配送关系一致,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