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5
《关于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5年第七批阳光挂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处理情况的通知》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及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截至2025年已在,已完成审核及处理工作。现对相关动态调整申请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结果正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时间8日至2025年30.批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详见附件1)2七)在线上提交质疑材料。
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系统内的“动态调整”—“澄清质疑管理”模块上传相关资料。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受到质疑的3天内通过系统相应模块上传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的,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在系统中长期质疑菜单下提出质疑。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8日